1、哪些条件可以诉讼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必须具备的条件
依据有关法律条文之规定,申请诉讼离婚所需拥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点:
第一,需明确双方当事人均持有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书;
第二,提出诉讼离婚的主体需要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再者,倡导发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还须拥有完整且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哪些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鉴于申请人在寻求行政复议之际,其所承受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身份与明确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之特殊性,该决定需要在申请人与行政行为之间探寻利益关联之处并在期限内提交申请,而且这一申请亦需符合已确立的法律之规定,同时介于该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畴之内;另外,其他可能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不能对同一个案子予以复议或者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是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3、哪些条件可以签预售合同
在签署产品房预售合同的过程中,总是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核心条件:最重要一点,开发商作为预售方须已经成功获得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被视为预售行为合法进行的重点首要条件。第二,马上被预售的产品住房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有关的政策需要,比如,建筑施工进度需要符合预定的规范。第三,参与买卖的双方当事人都要拥有适合的民事行为能力,其表达的意愿需要真实而一致,同时,在合同正文内禁止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有违公序良俗的条约。除此之外,合同应具体明确地界定出房子的各项基础信息,诸如坐落地址、建筑面积、房价款额、交房日期等等要紧事情。总而言之,唯有在完全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首要条件之下,所签署的产品房预售合同才能拥有法律约束力,从而有效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有关法律条文之规定,申请诉讼离婚所需拥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点:需明确双方当事人均持有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书;提出诉讼离婚的主体需要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倡导发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还须拥有完整且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