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结婚以前买房, 女方会面临哪种坑?
① 结婚以前男方给首付,离结婚以后首付涨的部分都是男方;结婚以前用彩礼买房,写老婆一人名字,结婚以后或是男方个人财产,写两人名字是双方一同财产;
② 结婚以前男方个人出资买房,(在广东)即使仅登记女方一人名字也是是一同财产;
③ 若是男方个人出资,写两人名字,需要注意房地产证上是按份共有还是一同共有,两者是不同的;
④ 男方结婚以前有套按揭个人房地产,房屋是男方个人财产,离结婚以后房屋是男方,男方仅需将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的钱及这部分钱对应的增值的钱的一半补偿给女方。
那怎么样避开这种坑呢?
①让男方的爸爸妈妈写一份个人赠予声明,明确无误地说这套房是赠予给女方个人的(当然这种办法或许会被误以为是骗财产的,处置不妥当会干扰感情);
②做彩礼清单,男方的爸爸妈妈要送女方什么东西,写得一目了然,哪个也没法抵赖。交接方法可以在彩礼清单上双方都签字,也可以在舞台上交接,在投影屏幕上投射彩礼列表,由司仪宣读有哪些彩礼,如此到时既有证人又有证据,又可以让男方感觉比较有面子。如此一来如果未婚先分,男方也可以用这个证据要回彩礼,如果结婚以后分了这份彩礼就是女方的,如此对大伙都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