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分割夫妻一同财产遵循什么原则

www.yuedaijia.com 2024-05-31 婚姻家庭

无论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无论是普通离婚还是军人离婚,此时都需要对夫妻一同财产作出分割。而当事人在具体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时候有一些原则是应该注意的。那到底分割夫妻一同财产遵循什么原则呢?律图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具体而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含:

1、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规范。”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一同所有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目前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一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权利,对一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一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人别而有差异。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因爸爸妈妈离婚一定对未成年子女以后的生活带来肯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一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合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因为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国内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肯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里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他们,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肯定的照顾。

3、有益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益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可以损害财产的功用和实质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常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4、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需要遵守法律,法律没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拥有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一同财产不能将国家、集体和别人所有些财产作为夫妻一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借分割夫妻一同财产而逃避一同债务;也不能借分割夫妻一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

Tags: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